各位 老师::
期末临近,为保证教学和考试工作正常开展,请严格遵守以下相关规定,确保正常的教学要求和规范。
1 关于课堂教学:
(1)上课按照规范与教学日历要求;
(2)新教师上课或者上新课需要提前试讲
2、关于期末考试试卷:
(1) 提前按照课程大纲出题;
(2)参加选课的相同课程需要试卷一致;
(3) 避免题目与以前的雷同及注意保密;
(4) 超过30人必须同时有A与B试卷;
(5) 并且A与B试卷应该明显不同,重复不能超过30%;
(6) 平时成绩一般为20%(无实验)与30%(有实验);
(7) 实验成绩计入平时成绩(一般可以为10-15分);
(8)批改试卷按照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;
(9)试卷及批改一般不能随意涂改;
(10) 成绩批改出现问题必须经过规定程序申请才能修改;
(11) 按时网络提交成绩;
(12) 及时向学院提交教学资料;
3、关于期末考试监考:
(1)没有经过许可不能由研究生代替监考;
(2) 监考提前十五分钟到场并且持证上岗;
4、关于毕业设计:
(1)12月31日前按照一起网络提交毕业设计课题送审表;
(2)毕业设计原则上要求一人一题。
电气信息学院
2011.12.26